) 这种现象之所以能在古希腊成为可能,原因就在于那里的城邦制度、民主政治,更主 要在于其背后深藏的自然哲学、智者哲学。
才能理解诸如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的真正社会背景永远是战乱,而不是一般的自然灾害,更不是现代的离婚,尽管那也会妻离子散。他们也都首先生活在各族群或部落中,有别于农耕村落共同体。
但他们不觉得有必要,这些区分对他们有实在意义。其中的道理是,我们不会同巴菲特或非洲灾民或马云或青海牧民比收入,甚至都不会同毕业多年的同学比,但时不时就会同周围的尤其是同年入职的同事比。不顾经济社会语境的强调个人权利也许会改善某些个体,但可能令社会或群体的结果更糟。胳膊肘向里拐这种民间格言的广泛流传,非但表明中国人认为这类基于内外的歧视天经地义,更重要的是隐含地认为这种歧视不可也不应改变。不仅鼓励和表彰父慈子孝、长幼有序和男女有别,对违反者予以制裁,以此来促成村落共同体,历代王朝总体上一直还会,为了更有效的政治治理,以各种方式打击豪门世族势力,促使农民从家口较多的大家庭逐渐变成以五口之家(户)为典型的小家庭。
其实,早先的非洲、澳洲和美洲也是如此。因为一直生活在此,很熟悉城邦的各种问题和难题,能用他们的智慧来治理城邦。古希腊的城邦,即便再小,也是古希腊文明中的一个独立的政治体。
事实上,几乎完全废了七出。这些权利可以为他们的后代继承。秦之后历代王朝无论怎么更替,这三个要素从来不变,中央集权的格局也一直没变。历史上——直到近现代——中国普通人一直缺乏国家观念。
但另一方面村落社会又以夫义妇节,糟糠之妻不下堂,母以子贵等各种理由和制度来保护妻子的既得利益。他们只需要社区家园认同,没必要想象诸如国家这样的政治共同体。
男女有别,其实也有助于稳定巩固了夫妻和家庭,平衡双方的利益和责任。以下两节分别在国和家的层面予以概括考察。这也令人们很难产生明确、自觉和持久的身份认同,无论是公民身份,还是族群身份。一些学人主张补课,需要培养公民意识。
他们有能力察知不同外人间的差别,文化的、种族的、民族的、地域的或方言的等等。其实这是任何疆域大国国民在社会身份上的必然,或是宿命。对官僚的俸禄、晋升和表彰,包括封爵、树碑立传甚至进庙堂等,基本都基于个人贤能和贡献。抗日战争时期,伪军总数远远超过了日本侵略军总数。
想当年,为能尽快得到韩非,秦始皇竟然下令进攻韩国。早期中国政治从亲亲到贤贤的变迁,选拔奴隶傅说出任宰相,渔夫姜子牙成为西周第一号功臣受封齐国,以及历史上政治精英选拔制度从选举到科举的变迁,都表明了,大一统国家政治治理要求,历代王朝必须在宪制层面高度关注,也必须持续努力强化,如何吸纳全国各地和各社会阶层参与国家治理。
由于是同城邦联系,这个词(英文citizen,法语citoyen,拉丁语civis)完全可以译为市民,无丝毫不妥。但在欧洲人到达并建立殖民地之前,非洲、澳洲以及南、北美洲,又何尝不是如此?公民从来就是个地方性概念,地方性知识,即便今天为许多公法学人视为理所当然,视为公理。
此外,家庭和家族中一荣俱荣知恩图报的实践,在一定程度上,会弥补在家庭社群本位下利益受损的成员。但这一点和平时期的普通人常常未必自觉。这种社群本位的实践在历史中国有足够合理性。这种公民概念也开始变成公民个体(。我更看重,与这些概念相伴的具体社会实践,以及利益相关人在相关共同体中的各种有形无形的利益收获和责任分配。但这不是出于恶意,而是其他务实考量,就为切断富与贵的关系。
在财产继承中,女儿被排除了,但这也并非出于父母有意歧视女儿,只因农耕时代从夫居的外婚制令不动产继承的不可能,令许多动产——如大宗家具甚或粮食或牲畜——可以继承但会非常不效率,以及外嫁的女儿赡养父母的不可能。也不是说他们利益完全一致。
直至今日,日常生活中仍然常听见,诸如你生了个好儿子(或女儿)这类赞扬。这很有理论意义,也很有实用主义的制度启示。
五口之家的户对于百姓意义重大。注意,虽说是美德,也就是只能这么翻译罢了,这就好比说某某顾家,或在单位制时代称某某爱厂如家一样。
上面的勾勒已显示历史中国的村落就是一个社群主义共同体。有或没有公民概念,事实上,都不能令当时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普通国人的日常生活,相对于他们可能相遇的其他人,有什么意义重大的变化。军功爵位由长子继承,这往往会令其他儿子不满,但这绝不是父亲的偏心,也不是兄长捣鬼,即便无法消除不满,也只能认命,会减少一些怨言和冲突。但在当时,并没有这种分别。
就此而言,也并非剥夺了他的利弊比较和选择。今天的中国人还常常用伴随近代个人主义话语的权利义务来描述雅典公民参与城邦政治,很不恰当,这就如同不能说一个人顾家是在行使权利或履行义务一样。
看到了这一点,就可以预见,当基于个体分配利益更合理时,我们可以预见,在历史中国的农耕村落中或家庭内,基于个体的公正或情理考量也会在一些社会实践中凸显出来甚至占据主导地位。君,会同人民和疆域,已是国家三大要素。
所有上述分析都没打算让读者接受或信服。随着欧洲各民族国家之间的政治竞争,更因资本主义带来了国家经济政治实力增长,管理和控制社会的能力增强,18-19世纪起,一些欧洲思想家、政治家对国家、公民以及两者关系开始有了一些新想象。
但这往往有其他务实的,在当时看来有一定甚至充分正当性的,社会考量。其中有些,如草原游牧民族的生活共同体,会比农耕村落共同体规模更大。就绝大多数农耕家庭来说,也未必有雄厚经济实力供养每个男孩求学。其中的道理是,我们不会同巴菲特或非洲灾民或马云或青海牧民比收入,甚至都不会同毕业多年的同学比,但时不时就会同周围的尤其是同年入职的同事比。
但这种冲突、分歧甚至纠结又注定了他们必须共同戴天,成就了他们以特定形式的相互认同。其规模大于中国的农耕村落,不仅是经济社会共同体,也是各自相互独立自主的政治共同体。
最突出的例子是,隋唐不允许商人子弟参加科举考试。但历史上的中国主要是指,却不仅指,中原农耕区,还有天下,因此会有苍生,这是一个不再与直接的政治管辖相关的概念,与之相近但外延更广阔的还有生灵,这两者已相当于今天的人类共同体甚至生物共同体的概念了——中国其实从不缺乏普世概念,也不缺少具有普适性的价值理念。
成本太高,也就没必要自寻麻烦了。普通农人在此朝夕相处,通常有血缘亲缘关系(家族或宗族),相互知根知底,相关规矩也大都是从祖上传下来的,涉及的往往是非常具体实在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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